王菲(右)和毛宁(左)都因翻唱歌曲《传奇》被控侵权。王菲早报记者 钱恋水
近日,由音乐人李健(微博)、词作者刘兵(微博)携手完成的歌曲《传奇》的版权所有者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老孙文化”),把翻唱过该歌曲的天后王菲和歌手毛宁(微博)一起告上法庭,称两人在未经该公司许可(微博)的情况下演唱此歌曲,属于侵权。有媒体报道称,老孙文化向王菲和毛宁索赔300万元。据悉,法院传票已经送达王菲方面及毛宁方面,预计将于11月开庭审理。
在2010年的央视春晚(微博)上,王菲演唱了《传奇》,作为天后复出演唱的首支歌曲,《传奇》成为当年最热门的金曲。王菲在之后的演唱会上又多次演唱过这首歌。此后,潘美辰(微博)、孙楠(微博)、周笔畅(微博)、周华健、张惠妹(微博)、费玉清、迈克学摇滚(丹麦乐队)等多位歌手及组合也翻唱过此曲。
今年4月25日,暌违歌坛十余年的歌手毛宁再闯“江湖”,在京发行了新专辑《12种毛宁》。在该专辑中,毛宁翻唱了12首对其有重要意义的老歌,包括《传奇》、《独角戏》等。
近日,在2008年买走《传奇》版权的老孙文化以侵权为由,将王菲和毛宁告上法庭。该公司法人代表孙涌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春晚剧组从他那里取得了王菲春晚演唱的一次性授权,但此后王菲在演唱会上演唱该曲未经过他的同意。而对毛宁在专辑中收录这首歌曲,孙涌智表示,也没得到他的授权。他还指出,歌手潘美辰在演唱会上翻唱《传奇》同样未经公司授权,但由于该歌手来自台湾,考虑到诉讼成本及难度,只能放弃。而对于孙楠、周笔畅等的翻唱,孙涌智表示,他们都取得了合法演唱权。
对于老孙文化的控告,王菲经纪人陈家瑛在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说,王菲只是在演唱会上演唱,并没有灌录成DVD发售,所以并没有侵犯版权。对于陈家瑛的说法,“鸟人音乐”总裁周亚平并不认同,他指出,只要在涉及商业性质的场合演唱,都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并给予一定费用。
毛宁方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毛宁翻唱《传奇》,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演唱权。对此,律师孙黎卿认为,毛宁方面很可能是从音著协买得《传奇》的版权,但“也仅限于《传奇》的词曲版权,而非录音制作者版权,所以是没有权利把歌曲收录进自己的专辑的”。对于毛宁是否向音著协购买过《传奇》版权一事,早报记者尚未联系到双方进行求证。
(责编: 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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