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页的标题是“王菲简历曝光”,打开却是某公司的广告――这是大学生小张昨天遇到的郁闷事儿。事实上,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网络广告推广模式十分普遍,已让广大网民深恶痛绝。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涉嫌提供虚假信息且涉嫌欺诈,网友可向通信管理局投诉。
昨天,大学生小张在某大型门户网站上浏览新闻,无意间看到了一个很诱人的网页标题――“王菲简历曝光”。作为王菲的铁杆“粉丝”,他兴趣顿起,急忙点击欲细看。可进入眼帘的却是某知名专业性网站的广告。他用鼠标在那个广告页面上点击了许久,却没有弹出任何可与“王菲”搭上边的内容,除了广告,还是广告。
据了解,类似情况十分普遍,广大网民深恶痛绝。“狗肉”网页浪费了网民的时间,网站从中骗取了他们所追求的广告点击率。
由于网民的网费是交给宽带运营商的,一般情况下,网民无需向网站直接支付任何费用。那么,免费获取网站信息的网民算不算网站的消费者呢?网民能否向有关部门投诉甚至向法院起诉这类不道德的广告推广方式呢?
记者采访了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的王春平律师,他认为:网民浏览“免费新闻”实际上并不是免费的。按照《电信法》的规定,新闻网站本质上是信息服务的提供商,除此之外还存在宽带运营商。事实上,各主要宽带运营商通常都会与几大门户网站签下“分成协议”,网站可依据浏览总时间等标准而从运营商手中获取一定的收入。网民虽然没有直接付费,但正是网民们累计而得的点击率抬高了网站的广告价码,因此,网民们是网站的“上帝”。
王春平表示,这类“狗肉”网页提供虚假信息,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诈行为,网民可以向通信管理局投诉。不过,鉴于司法成本与举证成本过高,打官司未必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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