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翻唱《传奇》被诉侵权 原告强调求关注

2012-9-13 17: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近日有消息称,歌曲《传奇》的版权所有人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涌智把歌手王菲和毛宁(微博)告上法庭,称他们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演唱该曲,属于侵权行为,因此向其索赔300 ...
王菲曾在央视春晚演唱《传奇》

羊城晚报记者 谷体伟

近日有消息称,歌曲《传奇》的版权所有人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涌智把歌手王菲和毛宁(微博)告上法庭,称他们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演唱该曲,属于侵权行为,因此向其索赔300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昨日致电孙涌智,他表示索赔数额目前尚未确定,而且起诉对象也不止王菲和毛宁。他还表示,打官司并非为了求财,而是为了引起外界对侵权问题的关注。

被告反应

王菲方面一头雾水

毛宁方面理直气壮

孙涌智表示,《传奇》诞生于2002年,由刘兵(微博)作词、李健(微博)作曲,而他在2008年从这两人的手里获得《传奇》的版权,“我们签过白纸黑字、盖了红章的协议书,合同有效期为6年”。孙涌智表示,并不是每个翻唱《传奇》的歌手都是侵权,因为他们曾经合法授权给周笔畅(微博)、孙楠(微博)等唱这首歌。

2010年王菲在央视春晚(微博)演唱了《传奇》,该曲从此红遍大江南北。孙涌智表示:“当时王菲本人没有直接与我联系,而是春晚剧组那边取得了这首歌的一次演唱授权。”之后王菲又在自己的演唱会中多次演唱《传奇》,但孙涌智强调王菲的经纪人没有跟他联系过,“所以王菲后来在演唱会上演唱《传奇》是没取得合法授权的”。

王菲的经纪人陈家瑛昨日回应称,她认识孙涌智,但对方从未因版权问题而接触她,而且王菲只是在个唱上唱这首歌,其个唱也没出过DVD,何来涉及侵权一说?

毛宁方面理直气壮

毛宁在今年4月发行的新专辑《十二种毛宁》中也翻唱了《传奇》,孙涌智表示他很早就关注到此事,而且早于今年4月就在微博“声讨”过毛宁:“《传奇》屡被侵权,这次是毛宁。”

毛宁的经纪人理直气壮地表示,专辑《十二种毛宁》中翻唱的每一首歌曲都是由公司提出申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审核之后签署了许可合同,所以并不存在侵权一说。

对此,孙涌智方面表示,孙涌智把其所代理音乐作品的KTV播放权和演唱会使用权签给了音著协,但保留了所代理曲目出唱片的权利,因此毛宁在新专辑中翻唱《传奇》属于侵权。

律师解读

公开翻唱需支付报酬

王菲在演唱会中翻唱《传奇》到底算不算侵权?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合伙人陈北元律师表示,艺人只要公开演唱了其他著作权人作曲、作词的作品,都应该支付报酬,否则就构成侵权;就这一点来说,不管是新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还是正在实行的旧有法律条文,都对著作权人获取报酬的权利有明文规定。

对于王菲经纪人所言没有出版DVD就不属于侵权的说法,陈北元律师不予认同:“虽然她没有出版DVD,但只要在演唱会上唱了,就应该有支付报酬的行为。”至于毛宁经纪人口中所说已跟音著协签署协议,因此不算侵权的说法,陈北元表示:“这种情况下,要看三方签订的具体协议细节是怎样的。”

原告说法

并非求财,只求关注

为何在遭遇侵权时没有马上提出诉讼,直到现在才打官司?孙涌智对羊城晚报记者说:“拖到现在,一是因为这样的官司很难打,二是这样的侵权案例实在太多了。我是在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那天(4月26日),被朋友提醒了才想到,是不是要维护一下自己的合法权利?我最初没有做,但总得有人站出来,不然我们的行业怎么办,普通的词曲作者怎么办?虽然我知道跟那些大牌艺人打官司,战线会拖得很长,可能会耗费很多财力、精力,但我想引起媒体关注(侵权问题),并非求财。这样的事情总得有人做。”

网上有消息称孙涌智向王菲等索赔300万元,对此,孙涌智作出澄清:“目前案子已经委托给律师办理,外界传言的索赔300万元我不清楚,都是谣传。我们起诉的也不止王菲和毛宁这样的艺人,还有一些可能涉及到盗版等行业问题,已经确定的有五六单案例。”他透露北京相关法院已立案,但具体开庭日期仍未确定。

(责编: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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