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 实习生 唐宁)作为
居间人,向先生帮
王菲成功
代言“追风”、“本草堂”两个品牌。谁知
代言续签后,
王菲却拒绝支付向先生居间费。向先生一纸诉状将
王菲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
王菲赔偿七万元。昨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进行证据交换,
原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335万元。
原告向先生告诉《法制晚报》记者,2009年3月,向先生作为
居间人,成功帮被告
王菲代言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属下的“追风”、“本草堂”两个品牌。
代言起始日期分别为2009年3月、5月,被告
王菲收取
代言费后,按照约定先后支付了
原告向先生的居间费。
王菲与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约定的
代言到期后,向先生继续作为
居间人,就
王菲代言事宜继续在双方间沟通、协调,并于2011年5月再次成功使
王菲代言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属下的“本草堂”品牌。
然而,
王菲在收取
代言费后,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向先生150万居间费。向先生称,一开始跟
王菲催要居间费时,被对方以种种借口拖延。后来,双方经过协商,
王菲仅同意支付七万元居间费。但截至起诉之日,
原告仍未收到协商后的七万元。
昨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进行证据交换,
王菲本人并未到场,其委托代理人及辩护律师出席。
原告向先生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被告支付150万佣金、150万赔偿金,以及首次
代言时应付的35万元。法院已同意
原告变更的诉讼请求。
由于此次是证据交换,而非正式开庭,记者未能进入法庭。当法晚记者就此案询问被告
王菲方代理律师时,该律师拒绝向记者透露相关情况。
(责编: 鹿角)
文章关键词:
王菲代言原告居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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